南宁高新区鼎铭文化教育培训学校
工会委员会职责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工会章程》,在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完成学校工会各项工作。
2.认真履行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四项社会职能,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“桥梁、纽带”的作用,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。
3.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,总结年度工作,讨论来年计划,审议工会的经费收支情况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,审议和讨论学校规划、计划、年度报告及年度财务预决算等事宜。
4.参加学校校务会,积极参与学校“三重一大”的决策与实施,维护学校与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5.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。组织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,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。
6.协助学校党政,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积极配合校党支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,配合院行政开展业务、技能培训,促进职工队伍的素质提升。
7.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俱乐部的作用,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,活跃职工文化生活。
8.虚心听取和转达职工的意见建议,耐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,及时协调处理内部矛盾和劳动纠纷,增强学校凝聚力。
9.建立困难帮扶体系,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,及时探望慰问患病职工、离退休老干部、老党员,酌情开展“冬送温暖、夏送清凉”活动。
10.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,依法收缴和用好工会经费。
11.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