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会主席职责
1.在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,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工会章程》等赋予的各项职责,全面主持工会工作。
2.组织拟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定期总结、持续改进工会工作。
3.以“维护”为基本职责,维护国家和学校的总体利益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参加校务会,代表职工参与学校“三重一大”及重大改革等决策。
4.组织召开学校职工代表大会,积极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推进校务公开。
5.加强对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。
6.参与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。
7.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积极参与校内矛盾纠纷和劳动争议的调解处理。关心职工生活,努力为职工办实事、做好事、解难事。
8.关心职工疾苦,及时探望慰问患病职工、离退休老干部、老党员,酌情开展冬送温暖、夏送清凉活动。
9.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、体育等活动,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。
lO.定期向校党支部汇报工会工作。代表校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的有关会议及活动。
11.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工会干事职责
1.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,做好工会工作。
2.负责工会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文件、通知、简报等文件的起草及有关会议记录工作。
3.负责会员发展、会员关系接转及会籍档案管理、会员会费的收缴等工作。
4.协助工会主席搞好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,职代会会议安排,会议反映问题的协调、落实和反馈工作。
5.负责各类文件及档案资料的整理、归档、保管等工作。
6.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参与校内矛盾纠纷和劳动争议的调解处理。
7.协助搞好职工关怀,及时探望慰问患病职工、离退休老干部、老党员,酌情开展冬送温暖、夏送清凉活动。
8.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。
9.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其他内部事务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