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课堂管理的规定
为了保证课堂纪律,维护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,特制订本规定。
一、学生在上课前必须做好准备,上课铃响后,应立即进教室按指定座位就座,不得迟到、早退和旷课。因故迟到者,须向教师报告,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。
二、学生应尊敬教师。上、下课时,学生应主动自觉起立向教师致敬,教师答礼后自行坐下或离开教室。
三、上课时,学生必须关闭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,以免干扰上课。
四、上课时,学生应虚心接受教师的教导,不得阅读课外书刊和进行其他活动;不得随意打断教师讲授;学生提问,应先举手,取得教师同意后,再起立发言,未经教师许可,不得擅自发言;教师提问时,学生应起立回答。
五、上课时,学生应保持课堂肃静。认真听课,做好笔记,不得谈话,不准吸烟和吃东西,不得随意走动,不准出课堂打电话、会客。如有特殊情况中途要离开课堂,须经教师同意。
六、学生要注意仪表整洁,讲究文明礼貌,不准穿背心、裤衩、拖鞋进入教室。
七、要保持教室整洁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丢果皮、纸屑、烟头、杂物等;不准在课桌和墙上刻划、乱写乱画。
八、要爱护教室公物,不得搬走课桌椅,不准取走室内电器设备。违者,应给予批评教育,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。
九、学生在教室内自修,须保持教室整洁、安静、不吸烟、不谈笑、不允许有不文明的言行。要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。
十、学生下课离开教室时,应随手关灯、关窗、关门,自觉爱护国家财产,以免浪费,损坏。